2009年3月 ,“全国高科级质量监督工作委员会”评选山东慧通香业有限公司为“全国首届香业质量保证示范单位(重点推广宣传)”。

2006年7月,山东慧通香业有限公司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省级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。

2006年10月,山东慧通香业有限公司(山东慧通工贸有限公司)荣获“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”称号。10月12日,“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”表彰大会在山东会堂隆重举行,副省长李玉妹等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为获此殊荣的单位授牌。


2008年,山东慧通香业有限公司荣获“济南市消费者满意单位”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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